根据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相关要求,按照学校相关部署,为做好外语外贸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 琳、赵振华
副组长:张景新、刘 伟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
二、接收条件
专业 |
可接收人数上限 |
接收条件 |
商务英语 |
无上限 |
一、符合《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的相关规定。 二、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考英语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英语科满分的60%。 2.大学英语期末考试卷面平均分达到65分。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
汉语国际教育 |
无上限 |
一、符合《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的相关规定。 二、高考语文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语文科满分的65%。 |
国际商务 |
无上限 |
符合《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桂航教〔2023〕49号)的相关规定。 |
三、注意事项
拟申请转入外语外贸学院相关专业的其他学院同学或院内转专业的本院同学,请于2026年5月23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公室206汪水兰老师处。
拟申请转出外语外贸学院的同学,请于2026年5月23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外语外贸学院学工办公室206汪水兰老师处。
外语外贸学院
2026年5月7日